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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停车费价格将放开 服务质量或将得到提高

“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的价格将要放开了!”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则消息,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据有关消息报道,广东省政府已于8月1日正式召开了由新闻办、省发改委举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新闻发布会。新版定价目录将放开小区住宅停车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等多项收费,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据新规显示,市民所住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费、停车费收费标准以后将由由市场决定。

而根据去年实施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目前调价方案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小区公示60日以上。

近两年,有关物业私涨物业费引发纠纷的消息屡见不鲜,许多业主大呼“受不了”。但在当前有些物业费水平明显偏低的前提下,上调是一个必然趋势。从长远角度来看 ,“放开”更符合市场规律。

据了解,很多年代较为久远的老小区,物业费远低于正常水平,导致不少物管公司由于物价水平和管理成本的上涨而出现亏损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同时也使业主享受的服务质量降低,无法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物管需求。

此政一出,很多人不禁开始担心,这是不是代表着物管公司可以更加随意的涨价了?

实则不然,企业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是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对业主共同所有的车位、车库,企业调整收费标准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

新规实行后,物管的服务质量将有望得到提高,只要物管公司将收费标准透明化,让其服务质量与服务费用对等,相信就能有效地减少物管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

但目前大部分小区的业委会都有着制度缺陷及权责不明等问题,使得全国范围内的很多小区业委会都只是有名无实,这将会对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形成重大阻碍。

笔者认为,为了放开物业费、停车费后收费标准更加合理,有关物价部门应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除此之外,业主也应加强对自己的权益的认识,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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