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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双语释法推进平安丹寨建设

“Naix not vut! Wil dios Jiand Caf Wieet bieef naix,diees nongd, wil lol daos naix not jax faf lif bieef ghab giongl .(苗语发音:乃诺欧!玉段检察院别乃,叠农,玉罗道乃诺甲法律别嘎公。)”汉语意思为:大家好!我是县检察院的,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些法律常识。

这是丹寨县检察院苗族检察官在全国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在排调镇用苗汉双语解说进行法制宣传的一个镜头。

在日常的法制宣传工作中,苗族法官、苗族法律工作者等都经常使用苗汉双语对苗族群众们解说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

丹寨县境内多民族聚居,有苗、汉、水、布依等18个民族,其中苗族占总人口的78%以上。结合县情,为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丹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丹寨县全民法制素质,推进平安丹寨建设工作。丹寨县推出了“双语释法”宣传工作。在基本的汉语宣传法制工作中,增加了“苗语”宣传。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目前,丹寨县政法部门中有苗族法官8人,占全县法官总数42 %;苗族检察官12人,占全县检察官总数的48%;苗族警察72人,占全县警察总数的59.5%;苗族律师2人,占全县的律师总数的66.67%;苗族司法行政人员19人,占全县司法行政人员总数的53%。坚强的队伍为双语释法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为平安丹寨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就2015年1-7月份,取得了全县100%的乡镇未发生“两抢”案件、86%的乡镇实现“零命案”、43%的乡镇未发生“八类”案件的良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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