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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执勤执法质量

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效仁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出五个“必做到”,进一步提高交通民警的执勤执法质量。

一、相关的法律知识必须认真学习。支队领导要求全体民警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熟读、熟记、熟用,弄懂、弄通、弄会,在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说得清、讲得明、用得准,忠实当好维护法律尊严的实践者、法律知识的传播者,让老百姓信得过、靠得住、记得牢。

二、执法过程中说话必须做到和气。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直接与群众老百姓打交道,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人民警察的形象。为此支队领导要求执勤民警在执法执勤时,要摆正位置,不能以管理者自居,尤其在纠正违法过程中,说话的语气要尽量平和些,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当事人真正认识到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并自觉加以改正,绝不能居高临下,乱发脾气。

三、履行执法程序要必须严格规范。民警是社会服务窗口的排头兵,民警的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全社会的服务水平与形象。为此,支队归纳整理了《执勤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用语》,规范和提高民警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民警执勤执法的规范性、准确率。同时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时,严格遵守执勤执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严格履行告知程序,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规范法律文书填写。

四、为民服务必须做到积极主动。支队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窗口,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辅导上课,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以“三懂四会”为目标,引导民警带着深厚感情去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执勤执法、调处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五、接待群众必须做到热情服务。支队全体民警通过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使全体民警转变执法理念,把人民群众时时放在心上,满腔热忱地接待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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