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李教授一声“瓜娃子”,把自己整得相当瓜

○费先森

因短距离逆行又涉嫌无证驾驶,被交警挡下查处后,教授李某骂了一声“瓜娃子”。这一句寻常“川骂”,被交警认为是“侮辱人民警察,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李某觉得不至于,拒绝跟交警走一趟。

于是,一场“战斗”爆发了。

结果,李某夫妇被高新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处罚理由是,两人推打交警,其行为属于阻碍执法。

何苦呢!

李某作为知识分子,如此不尊重人权(骂人“瓜娃子”,涉嫌侮辱人格),实属不该。一是斯文扫地,二是有违师道,三是多此一举——你既然已经答应回家取驾照,又何必出言不逊,逞一时口快。大学教授并不一定比警察聪明,你骂他“瓜娃子”,缺乏论证,首先就不科学。

至于骂一位正在执法的交警“瓜娃子”,是不是侮辱了整个人民警察群体,这个要理性分析。交警执法辛苦,认真执法更难得。你骂他“瓜”,实际上就是说做事认真的人很傻,这显然是不对的。作为大学教授,对认真的人理应加以鼓励,怎么能反其道而行之,打击他的认真积极性呢?

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确实有一些做教师的先生女士们太好为人师。没法,职业习惯,可小非然无可厚非。但悲催的是,好多老师智商超群,情商却并不怎么成正比。随时随地习惯性地难以抑制教训他人(尤其是年轻人)的冲动,是为大忌。

一般人就算了,大不了挨几坨子,挨完之后说不定还会被人同情一把。

但骂警察就不一样了。

实事求是地说,骂一个认真执法的警察是“瓜娃子”,确有冒犯人民警察之嫌。毕竟执勤中的警察,他代表的是整个警察群体的形象;他在执法行动中,也确实需要维护警察权威。试想,哪个会配合、接受“瓜娃子”执法呢?

不过,同样作为大学教师的李某之妻,情急之下边哭边用雨伞拍了交警几下,也被处以五日拘留,似乎有些冤。看视频,不多说。

最后也好为人师几句。李教授骂人不对,骂警察更不对。不对,就该检讨。警察认为你侮辱人民警察,你无须理论,只该道歉,并在增援部队到来之前及时道歉,化干戈为玉帛。而不是化侮辱为阻碍执法。你是“秀才”他是“兵”,何必鸡蛋碰石头。

而作为一个市民,笔者也要替我们百姓请命两句。警察辛苦我们理解,警察的权威我们也确实要共同维护——这个共同也包括警察们自己。成都人都晓得,称人“瓜娃子”,很多时候其实不算骂,“娃子”两字甚至略显亲狎,“瓜”也有“宝”的意思,“瓜宝”也不完全是骂人。总之,“瓜娃子”作为蜚声华夏的著名“川骂”,其实伤害力并不大。人民警察爱人民,该对人民群众宽容一点,自己则应大度一些。这点承受力都没有,如何承受工作压力啊。

教训深刻。大家别只顾看热闹,以李教授为戒,至为要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