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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县交警夜查酒驾 查处9起涉酒驾驶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县交警夜查酒驾 查处9起涉酒驾驶行为

26日晚,县交警大队分别在富池、浮屠、枫林和兴国城区设卡,开展整治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道路环境,遏制酒驾行为抬头趋势。

行动当晚,县交警大队的民警、协警,通过观察车辆行驶轨迹和驾驶人的神情,充分利用驾驶员打开车窗、开口交谈等机会,探明车内是否有酒气,从而初步判断驾驶员是否酒后驾驶,并充分利用各类酒精检测仪进行现场检测。对于检测不配合的驾驶员,执勤民警耐心讲解、劝说,积极争取周围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利用群众的舆论压力迫使驾驶员接受检查。

据今日阳新记者了解,本次酒驾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50余人,出动警车4辆,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9起,其中1起醉驾、8起酒后驾驶,在辖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县交警温馨提示,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希望广大驾驶员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今日阳新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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