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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

本报记者 卢静 通讯员 曹为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撑起的一片晴天。近年来,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为民办实事,心系困难群众,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深度与广度,全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免费法律服务。

多样化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8月18日这天,对于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赵主任来说是忙碌而平凡的一天。从清晨7时到日近黄昏,她带领工作人员奔波于桃花江镇划船港村和马迹塘镇金塘村,为两名行动不便的法律援助申请者提供上门服务,并在调查摸清情况后,当场受理了两名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为了促成案件早日得到解决,让困难群众早日安心,当天下午,她还专程赶赴市交警支队为其中一名当事人——一位85岁的娭毑查找2年前儿子车祸去世的相关案卷及证据。

这只是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民办实事过程中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地服务民生,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样化举措暖心服务群众。中心明确: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度,贴身服务群众;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非诉讼化解机制”,在办理涉及老年人家庭权益案件时,尽量采取劝导、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以促进家庭和睦;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三优一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确保了法律援助及时、便捷、高效,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介入信访机制,与县信访局紧密联系,在县政府大楼每周一开展的联合接访活动中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值班,通过解答信访人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通过合理合法手段解决自身诉求,对满足条件的信访人当场受理其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中心共受理252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援助未成年人29人,妇女53人,老年人24人,农民工36人,残疾人18人。法律这把正义之剑由于有了“援助”之名,有了县法援中心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心中常怀的“便民、利民、亲民”之心,百炼钢也成了绕指柔,流淌着脉脉温情,温暖了群众,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加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力度

“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其实也是一种援助,更是一股力量。”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受援人的事后救济和法律援助,往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成本,而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不仅可以使他们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找到法律援助机构维权,一些适用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更能够培养他们的“举证意识”。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介入后,凭借有效充分的证据,能够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

这也是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力促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媒体公布援助条件和法律援助电话,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网传播迅速、受众广泛的宣传优势,在桃江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平安之声》法治栏目,介绍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典型案例。印制《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中心便民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在乡村、社区、企业、工地、学校、看守所、老年福利院、敬老院等地进行散发、张贴和宣传。注重宣传对象广泛化。每年参与县纪委组织的“民本纪检,与您同行”大接访大宣传活动,送法下基层,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将法制讲堂搬进看守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分别对现役军人及军属、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援助对象进行法律援助知识普及。深入社区乡镇,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知识,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送法进乡镇、村(社区)等活动18场次,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强化便民 畅通绿色通道

7月31日,桃江县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在“八一”前夕为现役军人军属送上了一份建军节厚礼,同时,这也标志着法律援助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心自成立以来十多年如一日的不懈努力,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领域,目前,一个“横到点、纵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已经完全构建起来。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力度,依托司法所在全县15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305个,在村、组设立了法律援助信息员,形成了县、镇(乡)、村(居)三级联动工作网络,方便了基层法律援助对象随时随地申报法律援助。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向特殊群体倾斜,加强专项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在县妇联、总工会、团县委、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联络点,以便及时为弱势群体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加大向法律援助需求相对集中的领域延伸,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联系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组织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流转、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农资产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案件的办理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落实回访 实施跟踪监督

“请问您对您这个案子的承办律师是否满意?”“您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什么意见或是建议么?”每天上午9点过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开始给新办理结案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拨打回访电话。

“有难就帮”“公正高效”一直就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群众的郑重承诺。据悉,近几年来,中心为了更好地贴心服务群众,推陈出新了一系列制度,不断优化服务,确保办案质量。一是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定期安排专职律师参与,积极为老百姓寻求法律帮助提供了便利。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建立人员信息库,以公开促公正。二是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统一指派制度和对当事人的当面告知制度,避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先收费后申请援助案件补助。不断完善激励机制,采用办案补助、优案奖励等鼓励方式,激励法律援助工作者多办案、办好案。三是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加大案件办理和督办力度,采取对法律援助案件一对一跟踪督办、定期抽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式,用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办案质量。四是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对突发事件(如群体性上访、医患纠纷等),及时上报,对敏感、重大案件的集中讨论,并做到特事特办,先办理、后备案,及时为人民群众解难,力求使法律援助工作收到最佳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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