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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延津县东屯镇村委账目未公开谁之责?

河南延津县东屯镇村委账目未公开谁之责?

消费日报网民生在线9月16日北京电近日,本网接到家住河南省延津县汲津浦村的村民赵女士反映村支书王树林违法乱纪一事,本网展开调查。

本网了解到延津县东屯镇汲津浦村是一个2000口人的中等村,平均每人有耕地2亩,也就是说村民手中的土地有4000亩左右,村委控制耕地1400亩左右,鱼塘400多亩,村支书王树林将村委的耕地以400多元一亩和300多元一亩的价格承包给村民,鱼塘以每亩400元的价格租给村民,光此一项村里的收入就高达60万左右,而村里这些年也没有为老百姓修路,更没有大的开支,村支书王树林在任已有7年,7年间村委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这与中央精神相违背,作为村民有权知道村里这些年的收入都去哪了?村支书和村干部都有工资,办公有财政部门拨的经费,早几年国家就有政策村委只能保留村民耕地总数的百分之三,那就是东屯镇汲津浦村村委只能保留耕地130亩左右,鱼塘20亩左右,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执行国家的政策,难道国家的政策在延津县东屯镇是一纸空文吗?

在走访过程中本网人员还了解到在民政部门拨的钱建造烈士陵园的时候,村支书王树林弄虚作假,然后把工程揽到手和老支书合伙干,从中为自己谋取私利。就以上问题本网人员来到了东屯镇政府见到了管理区区长宋区长,对于汲津浦村村账目未公开的情况,宋区长是这样回答的,村委账目肯定公开的,有村委拍照上传镇政府邮箱保存,当本网人员提出想看公开内容时,宋区长以职位低做不了主为由拒绝,本网人员又给镇书记崔书记打电话,崔书记没有接,本网人员结束采访随后离开了镇政府。 作为村委违规违纪控制着连鱼塘一共1800亩土地,民以食为天,村委应该还地于民,作为村民有知情权,作为媒体有监督权。 汲津铺村村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制社会,明镜高悬。如此践踏国法、败坏党纪之人,不治不足以平民愤,不治不能正法纪,不治不能树党威。

记者感言:作为延津县东屯镇汲津浦一个中等村村委就控制耕地和鱼塘1800亩,东屯镇管辖22个村,是否其他村更严重?本网将会每个村排查一遍,了解一个镇到底有多少耕地掌握在村委手中,而老百姓得不到实惠,机动地难免会成为一些人口中的“唐僧肉”。

针对此事,本网将会继续跟踪报道。

注:转载稿件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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