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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放宽申请就业创业园区基本条件

经过全面修订和完善后的《秦皇岛市就业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对园区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和扶持政策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定。从今年1月1号起执行以来,我市新认定了聚贤、北岛博智2家就业创业园区,并为市级6家园区进行了挂牌。

新《办法》对适用园区的范围进行了更为规范和严格的界定,仅适用于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认定的市本级各类就业创业园区,包括原有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高校科技园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同时新增了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电子商务创业园区2类新型园区。

新《办法》放宽了申请认定就业创业园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但同时提高了标准。申请认定的就业创业园区场地使用面积由不少于8000平方米放宽到了不少于30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空间由不少于10户提高到了不少于15户。入驻园区的创业实体由达到10家以上提高到了15家及以上,园区整体吸纳就业人数由500人以上降低到200人以上,企业存活率由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60%。同时,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对我市自主创办的大学生创业园区,继续执行在场地面积、吸纳就业人数等认定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的宽松政策。

在就业政策扶持方面,新《办法》在保持最高补贴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对已认定且新建的就业创业园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费和维护补助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发放,其中,建设补助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维护补助费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对入驻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增长显著,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就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额外奖补。来源:秦皇岛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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