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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课人数决定教师是否“下课”过于草率

据报道,今年湖南大学推出新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两门课程实施小范围试点“学生选择老师”,如果有老师的课程出现选课学生低于计划数的50%、同时人数少于15人,说明这位老师的课堂有问题,那么本学期这位老师的这堂课将不会开。

由学生选择老师,且根据选课人数决定教师是否“下课”,此举过于草率。

学生选择老师有时并非只因这位教师教学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课堂教学精彩,而是有着复杂的原因。例如,严格要求学生的老师显然不如宽容,甚至放纵学生的老师受学生欢迎;教学严谨、惜时如金的老师显然不如风趣幽默,甚至插科打诨的老师受学生欢迎;态度严肃、专心教学的老师显然不如东拉西扯,甚至抨击社会的老师受学生欢迎;相貌普通、年龄偏大的老师显然不如青春靓丽、活力四射的年轻教师受学生欢迎……

管理者的初衷是以此来体现该校对学生的尊重,同时激励教师教学要立足于学生,不断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然而,当我们尊重多数人的意愿时,却忽视了少数学生的权利。假如选课的学生刚好十四人,甚至只有一个人,难道我们就因为人数少,强行改变他们的选择?这种行为本质上是行政的暴力,是对学生权利的践踏。

当年,陈寅恪先生在岭南大学开设《元白诗笺证稿》,选课的学生只有二三十人,因为课程深奥难学,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学生,他就是后来成为中山大学副校长的著名历史专家胡守为教授。当年的中山大学没有因为最后只有一个学生上课而怀疑陈寅恪先生的教学水平,从而让陈先生下课。也没有因为担心教学成本太高、浪费教育资源而取消这门课。

“亲其师,信其道”,学生选择老师的确有其道理。不过管理者一定要有这样的气魄,哪怕只有一个学生选择这门课,学校也要为他开设这门课,否则,让学生选择老师的意义也不大。

(作者吴金昌,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文章首次入选“锐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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