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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6所高校发布章程 明确师生权利义务

(重庆晨网记者 林祺 10月12日18:29报道)12日,重庆市教委召开学校章程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六所高校章程。

重庆市6所高校发布章程 明确师生权利义务

此前,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制定或修订大学章程,到2015年达到“一校一章程”。多所大学章程的陆续颁布,也被认为是高校去行政化的一个标志。

12日发布的6所高校章程,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明确师生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它们又各有何特色呢?

西南政法大学:第五章,明确将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等有异议或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的申诉。第九章规定了“校友和校友会”,规定了校友的定义和范围,规定了校友会的地位、性质和宗旨。第十章“学校标志”,规定了校训、校歌、校旗、校徽和校庆日等。

重庆师范大学:突出办学特色,明确师范重点强化基础教育、国际汉语教育、职业教育三驾马车,非师范重点聚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主动公开办学信息的举措,如要向社会主动公开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并定期编制发布教学质量报告等。

重庆理工大学:总则中明确指出,“立足重庆、服务兵工”、“产学研紧密结合,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推动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

重庆文理学院:将学校办学定位“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研究,培养应用型人才,创建应用型大学”贯穿整个章程始终,这在已发布高校章程中是没有先例的。专门写了“后勤与安全”一章,特别强调了进行危险源识别,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控体系。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强调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在办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突显行业办学优势和职业教育特色。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解决了学校内部集权管理、基层自主办学权不能落实的问题,强化学校层次以支持和辅助服务为主,减少行政指令与资源分配,院系层次提高在学科专业办学方面的决策和组织职能。

重庆市教委主任周旭表示,2016年将启动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力争在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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