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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人请注意!我市全面实施“五险统征” 这些权益一定要维护

遂宁人请注意!我市全面实施“五险统征” 这些权益一定要维护

遂宁人请注意!我市全面实施“五险统征” 这些权益一定要维护

遂宁人请注意!我市全面实施“五险统征” 这些权益一定要维护

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将有效杜绝用人单位选择性参加社保,避免侵害职工社保权益。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正式全面实施五险统一征收和稽核,让社会保险的安全网覆盖更多人群。

所谓“五险统征”,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同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齐全,缺一不可。这样做可以避免以下情况:个别用人单位只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险甚至“一险”,节省成本,而不能全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有些单位,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此次全面实施“五险统征”,明确将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的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统一征收和稽核的实施范围;明确了市、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五险统征”的经办主体,负责本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稽核工作;明确了各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参保人数统一变更、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和统一核定、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统一稽核检查等具体经办内容。

相关链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社会保险五险

统一征缴和稽核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率,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市实施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和稽核(以下简称“五险统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行五险统征后,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社会保险费纳入统一征收和稽核范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与发放、基金支付和享受待遇人员管理等工作,仍按原经办管理职责规定由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否纳入五险统征的范围由各县(区)确定后告知参保人员。

二、经办主体和主要内容

市、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社保局”)是五险统征的经办主体,负责本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稽核。五险统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参保人数统一变更、缴费基数统一申报统一核定、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统一稽核检查。

实施五险统征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与当地医保局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继续有效,由当地社保局委托银行实行统一代扣。今后如个体参保人员需要变更代扣代缴协议的有关信息,请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三、工作要求

实行五险统征后,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变动及缴费申报等公共业务的程序和表格,将按统一征收和稽核的要求予以重新调整和规范。望广大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对五险统征工作予以充分理解,并根据当地社保局关于五险统征的经办规范要求,尽快熟悉相关政策和网上申报经办操作,积极配合当地社保局做好五险统征经办工作。五险统征工作启动初期,如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积极整改并做好相应的经办服务工作。

特此通告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

遂宁人请注意!我市全面实施“五险统征” 这些权益一定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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