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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四家老板娘、开名酒专卖店,他们违规经商落马

撰文|周超

近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原党委书记、资深经理李文林被双开,其中被调查的一项就是“违规经商办企业”。

一边当着官,一边还想着开办企业捞钱,这些人通常会利用手中的“公职”,为自己的企业攫取利益。观海解局发现,因为违规经商落马的领导干部不少。

频繁收酒后开四家名酒专卖店

2018年12月,曾任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王晓光被公审。在组织调查中,王晓光就存在违规经商问题。

担任四家老板娘、开名酒专卖店,他们违规经商落马

据报道,王晓光几乎每天都有酒局,如此积少成多,他大概每个月就能收集到约50瓶好酒。加上有求于他的人送酒上门,他家的名酒堆积如山。于是他就利用职务影响,给相关机构与企业打招呼,在贵阳开了四家名酒专卖店,交给家人打理销售。王晓光边收边卖,下属既送又买,巨大的利益被其收入囊中。

落马后,王晓光曾这样剖析:无论做酒生意还是炒股,自己都知道是违法的事,也曾想过收手。但钱赚得太容易,心中贪念深重,收不住手。

近日,贵州还出台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规定指出,禁止领导干部所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是指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或参与经营(从事)茅台酒专卖店、特约经销、总经销,以及倒卖茅台酒等营利性活动。

观海解局发现,2018年,涉及违规经商最终双开或处理的领导干部不乏其人。如长沙通报的28起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郑州市纪委通报三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广西北海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雷三忠因违规经商等问题被双开;汕头市原副市长林广华也因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被双开;而原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杨跃因帮助子女违规经商等问题获利;广西河池一些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被处理。

公职人员成了经营四家店的“创业明星”

“担任四家老板娘,巾帼致富传四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通报的干部中,韦艳清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创业明星”。然而,“老板娘”韦艳清的真正身份却是都安县移民局的一名工作人员。

经过调查,在8年时间里,韦艳清以本人名义先后申请注册登记4家门店。调查人员发现,韦艳清在正常工作时间里,大部分手机通话是在洽谈生意,“朋友圈”里发的几乎全是门店商品,同事也成了她扩大生意营业额的对象。由于过分投入于门店的经营工作,韦艳清时常在上班时面对电脑打瞌睡。

“工作的业务知识日渐荒废,对门店的经营却得心应手,注意力如此分散,如何做好本职工作?”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表示。

2018年2月,长沙通报的长沙田汉大剧院原总经理刘逶迤自2004年起,与其妻子彭某某、大哥刘某某及他人先后成立11家公司,而其中一家公司刘逶迤在参股期间就从中获取经营收入约131万元。

两任安徽省原副省长“亦官亦商”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解读时,点名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还有曾任马鞍山市市长、蚌埠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的周春雨。

担任四家老板娘、开名酒专卖店,他们违规经商落马

马森述说,陈树隆、周春雨等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亦官亦商”,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违规从事投资经营等活动。这一解释引起社会关注。

担任四家老板娘、开名酒专卖店,他们违规经商落马

此外,有些官员搞“下有对策”,由其亲属出面经商办企业,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以谋取私利。如江西修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原主任丁永亮禁不住女儿“求助”,挪用公款1800万元帮其揽储,受到纪法严惩。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这一行为,中纪委机关报近年来至少两度刊文警示。2016年,《中国纪检监察报》在题为《规经商办企业,赚到了?》的文章中指出,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职责使命,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做“既当官,又经商”的“赔本”买卖。2018年9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又刊登题为《切莫幻想权财两得》的文章:经商不是“做慈善”,动了小心思、想挣外快的党员干部,即便是自己本来没有搞腐败的想法,也难保不被别有用心者投其所好,一步步落入“围猎”的陷阱。更不用说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经商”“理财”等不过是他们搞权钱交易的幌子。

干部违规经商将受处罚

观海解局发现,从2005年以来,不少地方对于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出台专项整治,如河南省就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还有贵州铜专项整治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此外,驻企业纪检组查处问题后,企业自身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的专项整治。中纪委监委网站显示,鞍钢集团、贵州电网公司、武钢集团等多家企业都进行过相关专项整治。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经商的规定,由来已久,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指出,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以及干部职工,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对于怎样的情形会被处罚,今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只要有这些情形之一的,都将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另外,新条例增加了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也会进行处罚。

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廉政瞭望、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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