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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品药品监管新动作 全力保障食药民生

中国经济网福州11月12日讯 近日,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福建省食药监局决定今年继续在食品生产企业中试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此制度乃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实践探索。

据了解,2015年在去年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5类行业基础上新增其他食品、蜜饯、蜂产品等3类行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以上8类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进一步采取了加强条件审查、建立名录、学习培训和适岗考核等监管措施与业务指导。

据统计,目前福建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企业共有526家,其中8类省定试点行业企业382家、市县延伸拓展行业企业144家。

泉州市新开药店可享受“四证合一”便利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实行“四证合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辖区内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实行“四证合一”管理。

据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同时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的药品零售(含连锁)企业,将原来分别核发的四本证书,改为只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本证书,药品经营项目设为主营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设为兼营项目。

据介绍,“四证合一”后,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所需法定审批时限,由原来申请四项许可的125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同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将取消筹建申请环节,简化办理程序和流程;开办新药店所需提交的材料从原来的32种减为包括企业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等6种,重复的申请材料不需要再提交,减少了许多繁琐的手续。

自《通知》下发以来,泉州市已有十多家新开药店享受到“四证合一”带来的便利。

厦门市湖里区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管齐下,通过抓宣传、抓标准、抓监管、抓帮扶,敦促帮扶药品零售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平台,及时处理预警,按规定核注核销,旨在尽快实现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

据悉,在监管方面其委派专人加强对已入网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数据上传、核注核销以及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内相关信息。

目前,辖区内已经有247家药品零售企业申领电子监管密钥,238家企业投入使用。

食品品牌大省福建,即将发出食品安全最强音!

国家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得到各界高度关注,福建省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新法的宣法工作。据悉,在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引入“人力资源资格认证”等方法、餐饮业推行“明厨亮灶”等大动作之后,福建省相关部门接下来,也将广泛向消费者进行普法、宣法,实现社会共知、共治。

届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等五大单位,协同中国经济网等主流媒体及其他相关单位,即将共同举行“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的首届福建峰会,以及校园行等“非常6+1”系列公益宣法行动,并且,将推举食品安全的优秀企业,作为示范标杆,引领整个食品行业共同迎接新法、落实新法!(蒋守福 林琛 刘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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