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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21起违法违纪案

北京晨报讯(记者 何欣)日前,最高检对外通报了9起检察人员违法案件和12起检察人员违纪案件。这也是继今年初最高检通报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后,今年第二次通报。

检察人员违法案件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原队长杜月明因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检察院公诉处热比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6.75万元;吉林省检察院行政处孙文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等9起案件。

检察人员违纪案件包括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李崇智因违规不移交涉案款物,被黔西南州检察院给予记过处分;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王俊峰因违规给在押人员捎带物品被阳泉市检察院给予记大过处分;辽宁省阜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朱琦因接受吃请馈赠被该院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职务,调离工作岗位等12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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