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辽阳县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辽阳县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长期以来,辽阳县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当作重点,将有关工作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之中, 他们结合检察业务搞创建,通过文明执法树形象,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文明素质,树立单位文明形象。近日,被辽阳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他们也是全市检察系统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

辽阳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积极培养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淡泊名利,克已奉献,坚守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敢于监督,刚正不阿,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业品质,文明执法,服务群众,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职业形象。有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辽阳县检察院一直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当做衡量检察工作是否合格的标准。对来群众诉求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他们主动延伸检查工作触角,依托各乡镇设立的司法所成立了15家检察便民服务站,并组织检察官每月到便民服务工作站进行接待,方便人民群众在乡镇直接向检察人员控告、投诉、反映涉法涉检问题并进行法律宣传。由于文明接待工作出色,能为群众办实事,他们在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破格授予“全国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为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警示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辽阳县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建成东北地区基层检察院科技含量最高的警示教育基地。他们将优秀典型和反面案例结合起来,运用声光电技术手段,突出教育意义和警示效果。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他们充分利用基地的传播辐射和宣教作用,整理出80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案例,运用科技手段通过该平台展出,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的同时还大力的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该基地运行以来,已经有30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0000余人次来此接受了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被辽阳市委党校纳入了每期培训学员的必修课。

一直以来,辽阳县检察院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在2012年就成立了全国检察系统第一家“郭明义爱心团队”,并以此为平台开展了大量的善行义举活动,特别是以救助服刑人员子女为主要内容的“特殊亲情”活动受到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探索出了一条新途径。他们救助服刑人员子女的做法分别被《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阳日报》刊发后,又先后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长安网》转载。

为了展示了新时期检察官良好精神风貌和道德风范,营造人心思进、奋发拼搏、无私奉献、互助友爱、和谐共建的浓厚发展氛围。我院把建立“善行义举榜”作为推进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唱响善行好声音,汇聚义举正能量,全力推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院掀起争做道德模范的高潮。截至目前,已有40余名干警登上了“善行义举榜。

为了更好的体现新时代检察官的风貌,他们从沈阳音乐学院邀请教授,专门对检察礼仪对全体干警进行辅导,同时还聘请专业礼仪人员对干警的形体和举止进行训练,使干警知道在各种场合如何才能做到举止端庄、有礼有节。

他们还在全省基层检察院成立第一家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根据每位干警的不同特长分别成立了乐器(检察官乐队)、演唱、乒乓球、羽毛球、读书、书画、摄影、演讲、舞蹈、创作十个小组,以此来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成立后,干警积极参与并开展各种活动,还经常到当地敬老院、灾区等地进行慰问演出。

辽阳县检察院通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发展和进步。2013年,该院的信访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14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院”,被市纪委评为“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今年又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