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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助残新政出台让更多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

我市助残新政出台让更多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

《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近日出台,将助力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走上岗位。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要求:市及各县(区)机关每年应至少分别专设2个残疾人岗位。到2018年,所有市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应全部达到法定安置比例。用工人数在7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现在安置残疾人比例不足法定安置比例50%的,到2020年,须至少达到法定安置比例的50%。

《办法》明确,从2016年起,各县(区)残疾人工作委员要在媒体上公布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对于拒不履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予以公开曝光。

据悉,我市目前有残疾人6.5万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占全市总人口的6.36%,涉及全市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其中,持证残疾人2.6万人,农村占了八成。持证的、在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中,有劳动能力的为9580名。

在政府重视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形成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和庇护性就业等多种就业格局。两年来,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608名,全市已就业的残疾人为77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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