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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升级

近期,广西综治办、广西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机制创新工作暂行规定》,打造调处机制“升级版”。

赔偿标准升级。明确各部门联合制定统一的人伤赔偿地方标准,实现诉调标准“一体化”。

理赔要求升级。明确保险公司参与调解后需在3-10个工作日内反馈理赔方案,不反馈或不参与调处的,保险公司应认可调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

财政支持升级。首次将财政部门纳入机制,明确将调处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财政支持实现从无到有。

工作考核升级。明确将调处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法院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纳入绩效考核,公安、司法行政分别将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纳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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