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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医患纠纷 需要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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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今日快评

新闻提示

1月11日,一名孕妇在北医三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中科院理化所(孕妇所在单位)、北医三院、中国医师协会先后三份声明的出现,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但几经讨论,依旧有四点尚未明确。发函的合理性、家属是否打砸医院、医院是否应担责以及患有高危疾病怀孕的风险。

医院生产、母子双亡的后果令人痛心,家属的悲恸与哀伤我们都能理解。但是医生不是神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什么明显过错,那么我们也只能劝家属节哀顺变。毕竟,现代医学尽管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但还是有很多无奈的时候。

产妇死亡究竟是事故、意外还是难以避免的风险,显然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认真调查、研究,需要权威专家的会诊。不过在等待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过程中,事情已经“闹大”,这显然是不应该的。

一方面,公立医院每天接待无数患者,正常的医疗秩序必须得到有效保障,否则就会有更多患者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出现这样的纠纷,显然会对医患之间的信任造成负面影响,让已经存在问题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医疗纠纷不可能彻底杜绝,但是让事件得到最公正、最合理、最及时的解决,从而把负面的影响、公众的猜疑降到最低范围却是完全可以的。

据报道,事件发生后,死者单位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发函,请求医院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调查结论。对于此举,如今充斥着各种争议之声。

其实,作为死亡职工“娘家”的中科院发函询问一下,希望此事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解决,这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相反,单位“提前介入”,这不仅仅可以看做“撑腰”,也可以视为“约束”——毕竟,已经通过单位去走正常的途径,如果再用医闹之类的非法手段,就只会失去单位的支持。

和死亡患者一样,医院也有所属单位,有上级管理者,那么,如果上级部门能够和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一样提前介入,在纠纷一露头的时候就有所作为,事情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呢?当然,医院的上级部门不能仅仅是发个函,而是应该在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承诺公正调查。这样一来,或许就可以“大事化小”,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此外,据报道北医三院在发表的公开声明中指出“家属数十人聚集并滞留北医三院产科病房,在病房大声喧哗辱骂,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北医三院正常医疗秩序,对其他孕产妇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是,死者杨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却否认医院的说法。

既然已经涉嫌暴力行为,那么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也就十分必要。如果说此次医疗纠纷究竟是谁的责任有待调查,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但如果说“是否打砸医院有待考证”,这就让人想不明白了。医院是事关公共安全的公共场所,大部分区域都有监控探头,出了打砸事件公安机关理应及时出警、控制相关人员、调取监控视频、弄清真相,然后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理。

这样的“考证”过程,和医疗纠纷的调查程序相比理应简单、快捷得多。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更多类似纠纷的出现,相关部门不妨成立一个医患纠纷的应急机构,同时将该机构电话贴在各大医院。而这样一个机构也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的流程,比如说一接到电话就立即赶到医院、封存各种证据,从而取得患者或者家属的信赖。

总之,提前介入,不拖沓不懈怠,医患纠纷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医闹才能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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