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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春节鞭炮零售点确定,快来看看别跑冤枉路啦!

昌吉市春节鞭炮零售点确定,快来看看别跑冤枉路啦!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的安全管理,根据《昌吉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春节期间,昌吉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继续采用彩钢房销售。

临时零售摊点的设置时间:

2016年1月24日至2月22日

临时零售点设置:

市区共设置39处临时销售点,具体分布在:亚心广场6座,亚中市场东门前1座、南公园门前1座、青年路隆源超市门前1座、南五工市场门前1座、三宫海鲜城门前1座、汇好美购超市门前1座、宁边路广场4座、亿家超市门前玻璃钢房、昌建大厦广场1座、森林大第门前1座、家乐福门前1座、延安南路毛纺厂门口2座、惠民市场门前1座、长宁路果木烧烤院内1座、北京南路一杆旗抓饭门前1座、南公园西路巴郎宴门前1座、江南小镇西院东门1座、金城雅苑小区西南角1座、亚中市场北门1座、华洋广场10座。

与你有关的安全保障:

(1)通知要求各临时经营户只能从具有烟花爆竹批发资质的公司采购烟花爆竹,不得从其他渠道非法购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经营户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并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各零售点不得销售1.2寸以上烟花及礼花弹等A级产品。

(2)继续深化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全面落实“八统一”和“四个100%”(统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连锁经营网点、统一流向信息采集管理、统一签订买卖合同、统一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统一配送运输、统一编制应急处置预案;零售店连锁经营100%、购买人实名登记100%、诚信经营承诺100%、风险保证金缴纳100%)的工作要求;

(3)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提供场地的业主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安监、消防等监管部门处理;各临时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每个摊点配备一台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终端机,对没有配备的不颁发经营许可证,终端机实名购买信息采集和产品销售信息采集结果必须当日上传到安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监督管理系统,上传率必须达到100%;实名购买信息必须储存6个月以上,市安监局在销售期将对各经营网点进行安全检查,凡上传率未达100%的,一经核实,立即吊销经营资质;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未张贴“新疆专用”电子标签和在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烟花爆竹企业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燃放烟花炮竹注意事项

贴春联、放鞭炮是农历春节的传统项目。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年味渐浓,各大商场已经进入购物高峰,不少群众都提早准备过年的物品。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殊不知,在光彩夺目、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燃放的背后,存有许多不容忽视的危害。

烟花爆竹危害大

容易引发火灾。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冬季天干物燥,堆垛、草料、秸秆等可燃物多的农村,以及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区,高空燃放烟花,掉落的未及时熄灭的爆竹烟火,极易引发房屋、外墙保温材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容易污染空气环境。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烟花爆竹燃放后的大量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

容易发生炸伤事故。虽说现在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严格的规定,燃放量明显减少,但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不当造成的爆竹伤人事件仍时有发生。爆竹伤人最主要的是手部伤和眼部伤。

安全措施要了解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的危害,消防部门提醒尽量不要或者少放烟花爆竹。

认真学习使用说明,按照规定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正确的说明方法去燃放。

注意选择安全场地,燃放烟花爆竹莫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时,切勿在加油站、露天火场、柴草堆处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不可在建筑物室内、阳台、走廊等地燃放,更不能对着人和建筑物、可燃物燃放,以免造成火灾和安全事故。

燃放方法要注意,不可盲目乱放。燃放爆竹类的鞭炮时,最好将鞭炮悬挂在室外固定物体或竹竿上,燃放烟花类的爆竹时,最好将烟花直立于硬地上,不要手持燃放,更不要把燃着的烟花爆竹对准人,防止炸伤人员。

在此,昌吉消防部门提醒,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大,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避免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官兵提倡安全文明过春节,远离烟花爆竹。

本期来源:昌吉州消防

本期编辑:段 莉

投稿邮箱:27977673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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