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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在全县农村探索推行“3+5+1”维稳模式

沭阳网讯随着市场经济的跨越发展,农民之间邻里关系比较淡漠,矛盾纠纷不断,农村治安问题也比较突出。为真正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沭阳县委政法委在全县农村探索推行了“3+5+1”维稳模式。实现了“让农民自己帮自己、自己管自己”的目的,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所谓“3”:在全县474个村(居),在已有“一委一居一办”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管理服务站,整合村(居)世代服务室、综治办、调解室、警务室等为民服务资源,成为综合管理服务站,全力开展为民便民服务。

所谓“5”:在全县474个村(居) 配户籍协管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治安信息员、义务巡逻员” ,各自明确工作职责和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报酬,为推进村级社会治安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农村法制宣传等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村级“五大员” 经过多次组织培训,他们又把做好综治维稳工作触角延伸至村民小组,在村民小组培养1一2名义务综治信息员,这些信息员都是从退离休老干部、老党员、五好家庭户中选出,他们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面前威望又高,往往村干部不能解决的事情,经他们调处事情得以化解,深受群众信任,群众也愿意和综治“五大员” 合拍,被群众誉为是维稳的“金钥匙”。 据统计,今年以来,沭阳县村级“五大员”共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100多起,为群众送普法资料7000多份,提供治安信息120多份,每晚实行夜间巡逻,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所谓“1”:是在各村设立治安义务巡防队,以村级2名专职保安为骨干,以村“红袖标”义务巡防人员为辅助,在全村开展治安巡逻防范。

通过建立“3+5+1”维稳组织,划小了农村社会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实现了农民的事情自巳管的良好格局。特别是通过“老乡亲”、“老面子”做工作,好多事不用村里和乡里插手,第一时间就在群众当中把矛盾化解了,筑起了农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大大减轻了乡、村两级工作压力。今年以来,全县村级维稳组织共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1710起,成功化解1690件,农村信访案件的存量同比下降30%;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17余起,农村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5%。

(祁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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