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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骑士道金斯:点一根蜡烛好过诅咒黑暗

《自私的基因》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他年近古稀的时候,完成了他唯一的一部自传。


对于道金斯来说,他受到的赞誉和遭到的攻击一样多。


他是牛津大学教授,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因为坚决拥护无神论,他有“达尔文的斗犬”之称,也被列为“无神论四骑士”之一。


熟悉他的人就会知道,他并不是一个温和的人。他言辞犀利,咄咄逼人。但是在他的两部自传中,他展示出了一个思想家和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温柔的一面。

无神论骑士道金斯:点一根蜡烛好过诅咒黑暗

自传上部《一个科学家的养成》以时间为顺序,理查德·道金斯自述了从自己在非洲的童年生活,回到英国之后的求学生涯,在牛津攻读研究生以及早期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的情况,直到1976年出版成名作《自私的基因》过程。道金斯以真挚平实的语言,讲述了众多感人至深的故事。

自传下部《我的科学生涯》以主题为线索,分别讲述了自己在牛津执教的39年里,参加学术会议、在圣诞大讲堂讲课、撰写科普著作、拍摄纪录片、创办西蒙尼公共科普讲座等人生经历。作者一生撰写了12本科普著作,这些作品编织的主题,体现了一个生物学家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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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插图:道金斯和他的父母

作为我们时代表达最清晰的科普作家,具备让这行其他人都嫉妒的、能把复杂道理说清楚能力的人,尚未进入正题,道金斯就再一次展示了他的语言天分,并且,在进入正题后,先用他的语言天分生动展示了“朋友圈”。

道金斯和他的朋友

接着上一本自传,从牛津毕业后道金斯去了加州伯克利分校。1960年代末,和当时所有年轻人一样,道金斯躲催泪弹,听琼·贝茨。再接着,遇到了第一任老婆,35岁时出版《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1976),进入生物学家和作家版图——道金斯时代开始了。

道金斯时代可以说是从35岁开始的。今年74岁的他,这么回忆35岁:开始受邀到很多地方,开会、听讲座、旅行。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道金斯非但不避讳,甚至享受在书里提及他参加的一场又一场华丽的饭局,并不一定因为食物,而是因为参与者的智力级别。从麦克尤恩、尼尔·奥尔登·阿姆斯特朗到比尔·盖茨,道金斯简直认识所有名流,科学界、艺术界、出版媒体界——作为把科学带给大众的公共知识分子,他声名鹊起。

“摆满蜡烛的长桌上放着擦得锃亮的红酒杯,反射着智慧和参与者闪亮句子的光芒”,自传第一段如是描述牛津大学新学院的宴会。难怪有人揶揄,这本自传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摆脱“和名流接触系列剧”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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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插图:2011年,妻子拉拉·沃德为道金斯举办的70岁生日宴会

道金斯喜欢在他认识的每个人前面加上一段形容词。《纽约时报》书评评论说,这些描述因此也产生了某种让道金斯显得挺友善的效果,给他的咄咄逼人包裹上了一层甜蜜糖衣。

也因为这些描写,不少批评认为,作为科学家自传,太多对遇见的人、参加的活动的描述,颇有沉浸于自恋无法自拔之嫌,因此缺乏对科学工作的新鲜洞察力。而道金斯恐怕早就想到这点,他在书中以确信的口吻告诫读者:“如果你不喜欢细枝末节的八卦,那你或许会发现你就不该读这本书。”

道金斯和他的故事

自传一直有两条线索。其一,是他沟通科学与文学两种文化的渴望。其二,是作为“地球上最著名的无神论者”,道金斯和他的无神论代表作《上帝错觉》(The God Delusion,2006)的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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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种文化中游刃有余,道金斯慨叹:小说里的科学家总是被刻画得没有心肝、古怪、变态。而他最喜欢的夜晚是被称作“第三种文化”的,科学家能和文科生一起把酒言欢的晚上。他在这本书里颇热衷于列清单,如哪些科学家在他眼里改变了文化图景,哪些当世作家把科学题材驾驭得还不错。

《金融时报》科学编辑克里夫·库克森认为,这本书最吸引人的部分是道金斯在牛津大学新学院动物学系做导师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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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插图:道金斯在牛津做导师

道金斯介绍起新学院幽默而富于热情,“1379年时它是新的,现在已是牛津最老的学院之一”。这是个规模大、资金充裕的学院,拥有漂亮的建筑群,从各方面看都是个做学问的好地方。

道金斯和同事还需要设计学生的入学考试题,诸如,“动物为什么要有头?”“为什么牛有四条腿,哺乳时只用三条腿站着?”当然,这两道题不是道金斯出的,他眼里的好问题是,“有一种理论认为,埃尔·格列柯画的人都又长又瘦是因为他的视觉缺陷,你同意吗?”

道金斯解释的提问原因颇有助于理解牛津精神,“不管是入学考试还是面试,我们都不是因为知识本身而提问。怎么说呢,要测试的是智商,但不仅是智商。我想,测试目的比较接近‘根据议题以特别的方式建设性提问的能力’。”道金斯还给了很多学习方法的建议,比如考生应该如何写论文,考官如何阅卷——如果你认为对对象了解得很多,可以试试“冰山”法:不是尽可能攻克更多,而是狡猾地展示你冰山的那个角,让打分的人寻找冰山下面大块的部分。

道金斯讲起故事来充满画面感,亦能体现科学诗性的一面。诸如古人类学家、肯尼亚博物馆馆长理查德·利基把在飞机失事后被截掉的腿放在手提行李箱,试图运到肯尼亚埋掉的故事,就有趣而感人。

书里还有各种八卦。诸如,他的第三任妻子、英国演员拉拉·沃德,是1992年在道格拉斯·亚当斯的40岁生日派对上认识的;他试图通过人工授精育子但未能成功;他和皇后乐队在白金汉宫午饭的装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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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金斯和他的第三任妻子拉拉·沃德

道金斯和关于他的争议

这本书里有120页都是关于道金斯的思想史,而他最擅长写的,无疑是科学。

因为推特上的激烈言论,道金斯近年来的争议远比从前要大。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道金斯“科学原教旨”似的强硬科普态度,反而逼退了在有神论和无神论之间摇摆的人。

道金斯一直没有忘记通过他最伟大的天分——“写作”阐述他的观点,他通过“自私的基因”、“模因”(meme)、“延伸的表现型”这些概念,为现代演化生物学贡献了很多词汇。他写书勤奋,态度坚定。作为专业又受欢迎的大学教师,道金斯发现了摄影机的魅力,开始担任大量电视纪录片的嘉宾。

21纪初,他从一位科普工作者转身成为狂热的科学鼓吹者。他充满攻击的《上帝错觉》出版,该书和希金斯的《上帝并不伟大》以及丹尼尔·丹尼特、萨姆·哈里斯的相似著作差不多同步。四人因此被誉为“无神论四骑士”,都以近乎科学原教旨的态度向宗教开战。

无神论骑士道金斯:点一根蜡烛好过诅咒黑暗

书中插图:无神论四骑士

(从左至右依次为:美国记者克里斯托弗·希金斯、美国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理查德·道金斯、美国作家、神经科学博士萨姆·哈里斯)

《卫报》记者问道金斯,是否觉得年轻时写的《自私的基因》有不成熟的地方。道金斯的回答一如既往的坚定,“我不会收回书中的任何想法,而且坚持《自私的基因》中的观点和思考,现在更是如此。而且书中一些主要观点已经被证实是正确的了。”

比起道金斯,天体物理学家泰森的批评执中道而行,温和而公允。泰森认为,科普应春风化雨,而不是像道金斯那样平地惊雷,粗暴地用专业态度逼听众,“我是真相,你要么接受科学事实,要么接受自己是个蠢货的事实……可真相需要对接受者情绪的敏感才能产生效果。”

但道金斯能听进去吗?

本文转载自文汇学人,经文汇学人同意转载。

原文由苏菲编译,有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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