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苑小区物业竟私自把居民的物管用房,开起了火锅城?|民声封面
小区活动中心是供居民活动的公共场所,
可新都街道明珠苑小区
居民却向我们栏目反映,
他们的活动中心
被物业私自出租给他人开火锅城了!
占据着活动中心的火锅城正在全力装修
在明珠苑小区南园记者看到,
居民所说的火锅城位于小区北门入口的右侧,
这是一栋三百多平米大小的白色两层建筑,
店内堆放着装修材料,
不少工人进进出出地忙碌着。
还对房屋结构进行了改变,
就连位于小区内的一个安全通道
也已经被完全堵死。
明珠苑小区 业主:前后左右都用通道,现在唯独的下面一个通道,他堵起来做卫生间了,就是改变结构,私自堵塞,整个全是这个样子。
对此小区居民全部蒙在鼓里
居民介绍,
小区交付使用已经将近8年了,
他们至今都不知道这里就是居民活动中心,
现在突然出租给他人改造成火锅城,
他们完全不知情。
明珠苑小区 业主:这个房子砌起来是活动中心,其实我们也不晓得,到这次他出租了,我们才发现这是我们业主的活动房,没有开放,一直锁在这里,他也不说。
明珠苑小区 业主:11月开始装潢的,具体什么时间签的合同,我们问过了他们也不解答。
明珠苑小区 业主:这本来是我们业主的,是公共的,他现在擅自占用,擅自出租。
物业和分管物业又是怎么解释这件事的?
明珠苑小区物管中心的负责人王经理说,
他们出租的并不是小区活动中心,
而是物管用房。
明珠苑小区物管中心 负责人 王经理:大多数人家,有的五六年,有的三四年,都是物业费没有交,我们物业这一块亏损比较严重,我们物业用房一直闲置到现在,我们等于说把这块出租出去贴补一点亏损。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
新都街道一位分管物业的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明珠苑小区物业出租的
确实是物业管理用房,
并不是居民们所说的小区活动中心。
城南新区新都街道物业中心 分管负责人:这块肯定确定是物业用房,他有权出租,这个房子就相当于是他自己的房子,他是可以使用自配的,我们是没有权利去管辖的。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更不能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他人牟取利益。很明显,明珠苑小区物业的做法,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退一步讲,就算物业公司要出租,也应该事先公布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才行啊,怎么能擅自做主,令居民产生疑虑呢?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栏目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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