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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案 呼吁出台《江西省禁毒条例》加大对涉毒人员惩戒力度

“毒品不仅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且会诱发违法犯罪等严重社会问题,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这个问题。”1月16日,廖良生、鲁伟、郑璐等14名省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工作的建议》提案。

这份近5000字的提案,深刻剖析了当前我省青少年涉毒品及毒品预防存在着低龄化、涉毒种类新型化、范围扩大化等突出问题,积极建言加大立法保障,推动出台《江西省禁毒条例》,呼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实现禁毒防线前移,加大对吸毒、贩毒未成年人的惩戒力度,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禁毒相关工作。

14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案 呼吁出台《江西省禁毒条例》加大对涉毒人员惩戒力度

记者采访提案委员之一鲁伟(图右)

14名委员联名提案挽救涉毒青少年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吸食毒品,使青少年身心健康遭受到极大的摧残。涉毒青少年救助问题日益凸显,我们要想办法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回到人生的正途。”1月17日15时许,南昌滨江宾馆11号楼大厅,省政协委员、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处长鲁伟在参加江西两会间隙,拿出联合廖良生、郑璐等14名省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工作的建议》提案翻阅。

鲁伟介绍,吸毒、贩毒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毒品流通渠道较多、较易获得、价格较低,导致青少年更易沾染毒品。

2016年11月,设立在团省委的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开展了“面对面”调研活动。

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我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中约80%的吸毒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近三年我省每年查获吸毒人员数年均增长50%以上,其中新增吸毒人员绝大多数是青少年。

“我们从2015年开始已陆续查获多名“00后”的吸毒人员,目前查获的最小吸毒人员年仅14岁。”南昌市一位禁毒民警告诉记者。

涉毒青少年范围呈扩大化趋势

青少年涉毒种类呈现新型化。在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尚未得以有效遏制的同时,以青少年为主要侵袭对象、滥用在歌舞娱乐场所的新型毒品来势迅猛。

据省政协委员廖良生介绍,通过专题调研,他们发现青少年吸食毒品以苯丙胺类的冰毒、苯丙胺类衍生物摇头丸等中枢神经兴奋性毒品,大麻烟、大麻脂等致幻性毒品,氯胺酮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等新型毒品为主,占九成以上。这些毒品由于服食简易,容易被青少年接受并滥用。

此外,涉毒青少年范围还呈扩大化趋势:一是吸毒者身份越来越广。由于滥用新型毒品的娱乐性和群体性,接受并吸食新型毒品的青少年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社会层面更宽,既有文化程度较低的闲散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个体经商人员,也有学历较高的公司职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公务员,甚至还有大学青年教师和在校大、中学生。吸毒者社会身份的多元化,加速了滥用新型毒品行为的进一步传播。 二是吸毒场所越来越隐蔽。由于近年来警方对酒吧、KTV等高危涉毒场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吸毒的地点由过去较为常见的娱乐场所转向更为隐蔽的私人住宅、宾馆、出租屋、农屋等场所。

三是聚众群体吸毒越来越多。不同于传统毒品多为单独吸食,新型毒品吸食后导致极度兴奋,便于聚众娱乐的特性,导致吸毒人员一般为聚众吸毒,单一吸食较少。

吸毒易诱发刑事犯罪

2016年7月,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徐家坊派出所民警在南昌肉联厂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推着电动车往厂门外走,不时停下观望,形迹可疑。民警欲上前盘问,不料该男子丢下电动车撒腿就跑,民警将其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调查。这位25岁的嫌疑人张某在交代了偷盗电动车的事实外,还承认当天在某网吧内吸食了少许毒品,盗窃电动车就是为了筹集毒资。

鲁伟介绍,吸毒不仅毒害了自身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违法犯罪等严重社会问题。吸毒青少年为了获取毒资,不惜采取敲诈勒索、偷盗抢劫、诈骗贩毒等非正当手段,给社会带来种种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吸食神经性毒品的青少年,吸食后产生幻觉,攻击性极强,犯罪不计成本,往往为了几十元抢劫杀人。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省约80%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吸毒人员所为或因涉毒原因引发。

此外,吸毒势头的不断蔓延,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一些地方社会风气已经畸变,有的人认为吸毒是一种时尚行为,是有钱的标志,能吸毒是本事。一个吸毒者可以败坏一个家庭甚至一个片区的风气,带动亲戚朋友一起吸毒、贩毒,导致吸毒人员存量难以消化,增量不断增加。有的甚至觉得家里有一个吸毒的人,别人不敢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吸毒的违法性、成瘾性,使吸毒青少年逐渐脱离了正常的社交圈和生活、学习秩序,成为‘灰色’人群和社会边缘人群。他们大多数自暴自弃、情感麻木、丧失了生活的动力。少数青少年受犯罪分子引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充当毒贩的贩毒工具,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甚至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鲁伟说。

呼吁加强预防教育实现禁毒防线前移

2016年9月,省禁毒委、团省委、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2016年江西省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竞赛历时三个月,得到了全省各地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参与。全省共101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参赛,青少年学生不仅从多方向、多角度了解了识毒防毒拒毒知识,也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长联系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了禁毒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青少年拒绝毒品、守护青春,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来自教育战线的省政协委员郑璐表示,当前“重打击,轻教育”现象仍然十分突出,毒品预防教育为主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一方面学校禁毒教育亟待加强。在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升学等多重压力下,学校对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重视仍然不够,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另一方面家庭禁毒教育严重缺失。大部分家庭认为毒品离自己的子女还很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平时的教育中,顶多教导子女不要学坏、不要吸毒,对毒品预防教育缺乏专业性、针对性。特别是单亲家庭、留守家庭子女,从小生活在不够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沾染毒品概率成倍增加。

“我们在提案中呼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实现禁毒防线前移。要突出普遍多数,因为青少年的普遍多数在学校,学校教育是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夯实学校责任,强化禁毒知识进课堂,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比较全面直接地学到识毒、防毒的知识,从而在走向社会前增强对毒品的抵御力。”郑璐说。

加快推进地方禁毒立法

毒品猛于虎,人人当警惕!此份提案中,委员们呼吁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方位压缩毒品供销市场。坚决捣毁吸毒贩毒窝点,切断毒品供应渠道。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对毒品犯罪采取坚决措施,反复清剿、重点整治、各个击破。要用足法律武器,坚决捣毁一批长期盘踞本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吸毒窝点和“以贩养吸”的贩毒窝点。

“涉毒青少年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的受害者,我们要加大教育矫治的力度。”鲁伟认为,当前要切实加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教育工作。吸毒青少年首次吸毒时大多处于辍学、无业状态,属于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要想从根源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必须加强构建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的一体化、链条式、系统化教育矫治工作体系,将这部分青少年送至专门学校、“阳光班级”等特定场所开展教育矫治,特别是加强禁毒教育,把他们从滑向违法犯罪的边缘拯救过来,回到人生正途。

据统计,我省目前接受强制戒毒人员两年以内复吸率达90%以上,显示目前强制戒毒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吸毒人员强戒期限为1年的占80%以上,过轻的惩罚措施、过短的惩处期限,难以使戒毒人员根除毒瘾,无法对吸毒人员产生威慑作用,起不到惩戒效果。

因此,在本份提案中,委员们集体表示要加快推进地方禁毒立法,积极推动出台《江西省禁毒条例》,特别是要加大对吸毒、贩毒未成年人的惩戒力度,追究吸毒未成年人父母的连带责任,促使父母切实负起家庭教育责任。

针对目前强戒人员复吸率高的问题,委员们建议设立法条,将强制戒毒与劳动改造相结合,强制戒毒一年者复吸的,戒期改为三年;三年复吸的,戒期改为五年。

同时,加强专业力量保障,增加医护及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将现有的强戒所建设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戒毒康复中心,加强社区戒毒工作场所、康复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提高社区戒毒工作专业化水平。

◎文/李冻生 记者徐小勇 ◎图/记者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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