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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货车司机为此丢了“饭碗”

近日,铜仁籍男子胡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货车,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货车司机为此丢了“饭碗”

3月10日,胡某(男,现年37岁,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持有A2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贵DA9***重型仓栅式货车从铜仁市区沿铜修线往江口方向行驶。15时54分,行驶到江口县公路运输超限检测站时,江口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例行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胡某身上有一股酒精味,民警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胡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货车司机为此丢了“饭碗”

据胡某交代,他自2008年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一直以车辆运输为生,并持有经营性道路货运运输证。9日晚,他参加了朋友聚会,席间喝了5两多白酒和1瓶啤酒,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结束。胡某休息到次日中午,接到一客户电话,要他运送木料到江口急用,胡某以为经过一宿和一上午的休息后应该没事,于是驾驶营运货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血液酒精含量仍达到酒驾标准。

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货车司机为此丢了“饭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胡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当他得知为此将失去“饭碗”时后悔不迭,并表示日后将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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