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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订特价房入住时被要求加价 律师:酒店方已违约应担责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记者李秋霞 林舒佳在旅游网上私人定制机票、酒店、餐厅,逐渐成为旅游新选择,但线上旅游也存在诸多陷阱。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共收到有效投诉1477条,针对在线旅游企业的投诉量达46%,其中涉及机票、酒店预订方面的投诉量占总数的近一半。

为此,记者联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胡家艳律师,教大家解决在线旅游中遇到的问题。

案例1

中奖后花千元“买”9000元的玉镯

去年国庆,小江和男朋友“私人订制”了一个从广西到昆明的旅游攻略。当他们来到南屏街一家店铺时,店员称玉石有抽奖优惠活动。于是,两于进店参与抽奖活动,中了一等奖。

中一等奖的顾客可以免费挑选店内部分玉石,只需付8%的加工费即可。小江选中了一只标价9000多元的玉镯,支付了1000余元加工费后拿走玉镯。后来,他们偶然和店铺内同样买了玉镯的人聊天,才知道大家都中了一等奖。怀疑上了当。两人去找商家退货,但商家以玉镯没有质量问题为由,不予退货。

律师说法

保留证据向行政部门投诉

此案中,消费者所购买的玉石经鉴定并非假货,只是经营者利用抽奖来刺激消费,消费者即使中奖也可以选择不加工。但如果经营者利用抽奖进行变相销售,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各种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购物凭证等向行政部门投诉。

案例2

98元预订特价房入住时要加价

提起线上订购酒店这事,周菲到现在都愤愤不平。上个月她从德宏来昆旅游,花了98元在某网站预订了一间限量优惠的特价单间房。当她入住时,店员告知预订的特价房有一定名额,需要抢购,她虽然付了费但没有抢到名额,所以需要补交费用。最后,周菲与店员周璇退回了98元,重新找了一家酒店。

律师说法

订房旅客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合同法》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此案中,酒店通过网上发布出优惠特价房的要约邀请,旅客通过网络看到要约邀请,根据自己所需的房间、数量进行承诺,酒店方看到后进行确认即视为接受了承诺,除非酒店方面在要约邀请中明确表示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否则此时双方合同成立,酒店应按约定提供服务。酒店方没有如约提供房间,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而权益受损的旅客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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