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邻居手机不归还声称整蛊,这玩笑开不得
桂平市蒙圩镇的覃某“捡”走了邻居杨某的手机,称是整蛊邻居开玩笑的,但这玩笑明显开得有点大。近日,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覃某。
杨某在覃某房屋旁开有一间修理汽车的工棚。2016年8月29日18时许,杨某将手机遗忘在工棚内便开车回家。此时刚好有人打电话到杨某的手机上,手机铃声引来了覃某的注意,覃某发现手机后顺手将手机“捡”走。而杨某离开工棚回家后,发现手机遗忘在工棚内,即开车返回工棚寻找,却找不到手机,便询问邻居覃某,覃某一口否认看到手机。
2016年9月9日,覃某将手机拿到田东县其儿子家里,将手机交给儿子帮忙解锁。2016年9月13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覃某抓获,并在其儿子手上提取了被盗的手机。
到案后,覃某一直辩解其行为是“捡”手机,不是“偷”手机,因杨某经常将手机遗忘在工棚里,自己只是想整蛊一下杨某。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覃某将手机拿走后,失主询问过覃某,其一直否认拿到手机,并且将手机带到田东县给其儿子解锁,直至案发十多天才被公安机关追回,其有将手机占为己有的非法目的,犯罪嫌疑人覃某的辩解不成立,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关注“广西贵港检察”公众号,可直接在后台留言,有疑问还可给我们的邮箱ggjc4255103@163.com发邮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