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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女子当假“红娘”假借介绍对象骗钱获刑

中国江西网讯 刘超、记者曾灵报道:瑞金女子杨某某假借介绍对象为由,骗取钟某某财物8万余元。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以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农历8月份,杨某某化名“赖某某”,在与钟某某接触之后,觉得钟某某很老实,便萌生了诈骗钟某某钱财的想法,并以介绍杨某某的外甥女给被钟某某为由,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先后以杨某某的外甥女要做生意、父亲出了车祸、收取彩礼钱、支付舅公、舅公太过生日,三姨的孙子过“三朝”钱为由先后诈骗钟某某及其父亲共计87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87400元,数额巨大,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杨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诈骗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杨某某具有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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