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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玻璃伤城管 摩的司机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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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玻璃伤城管 摩的司机判1年

听到判决,李福低头哭了起来 摄/法制晚报记者洪雪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黑摩的司机对抗城管队员执法的案件。检方指控李福涉嫌妨害公务罪,在法庭上,李福认罪,并当庭向城管执法人员道歉。据悉,这是房山区第一起因暴力对抗城管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上午现场拿碎玻璃阻挠检查致3城管队员受伤

上午10时,李福被带进法庭。

41岁的李福是河北农民,暂住在房山区良乡。

检方指控,2015年5月6日16时许,在房山区西潞南大街海逸半岛小区路口,房山城管西潞执法队工作人员查处黑摩的非法运营,恰逢李福载客至此。

城管执法人员要求李福停车检查,李福拒绝配合,驾驶黑摩的强行逃跑,被执法工作人员截停后,李福用改锥、水杯将涉案黑摩的玻璃砸碎,并持碎玻璃向执法工作人员乱挥,致执法人员陈伟龙、潘愉、何泰受伤。后城管局执法人员将李福控制并报警。经鉴定,陈伟龙、潘愉、何泰受轻微伤。

摩的司机当庭认罪向城管队员道歉

“属实。”李福认罪,他说当天下午他去接孩子回家,半路上有2人要搭车,他就让俩人上车了,没想到遇城管检查,“我当时想跑没有跑掉,结果你们大家都知道了”。李福说。

李福说自己知道开黑摩的违法,自己曾因此被行拘过两次。当天见到执法人员,急于离开,强行开车走了一段,看到甩不掉,于是停车用改锥将摩的的玻璃砸碎,拿着碎玻璃挥舞。“我着急,我不想让他们靠近,心想把车砸了也不愿意被他们扣车。”

李福说,事发前两天他奶奶去世,母亲有心脏病,儿子刚上幼儿园,家里还有许多亏空,妻子平时打点零工,全家收入全靠他开摩的,生活压力很大。当天他因为心里着急,才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我错了,向你们道歉。”李福转身向坐在旁听席上前来旁听的城管队员低下头说。

公诉人当庭出具的多名证人证言显示,当天李福将两名乘客送到地,乘客正在付钱时,城管队员出现在现场,城管队员要求他接受检查被拒。

一名城管队员将摩的车钥匙拔下,另外一名城管队员坐到后座上,虽然没钥匙,李福仍将车发动,强行向外冲,直接撞上在摩的前阻挡的两位城管队员。城管队员仍然不放手,看到自己跑不掉,于是就将车玻璃砸碎。期间,李福曾经拧开摩的油箱盖,声称要烧车。

记者在当庭播放的视频中看到,多名城管队员拦截住李福,李福非常激动,城管队员多次劝说他就是不听,拿着改锥、玻璃向着城管队员挥舞,并声称自己是自卫。

当庭宣判因妨害公务罪从轻判1年

“我无知,对法律淡薄,我错了,我当时太冲动了,希望法官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在最后陈述阶段,李福说完双手捂住脸哭了。

其辩护人称,李福家庭困难,属于弱势群体,对法律无知,之前没有犯罪前科,因此法庭应该给李福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为此公诉人并不认可,公诉人认为,李福曾经因黑摩的运营被行政处罚,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应当予以从严处罚。

法官当庭宣判,法院认定李福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李福曾因违法被处罚过,因此应予严惩,但鉴于李福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李福有期徒刑一年。

听到此判决,李福愣住了,停了一会儿,他说:“判太多了”。他表示要回去考虑考虑,再决定是否要上诉。

听到判决后来旁听的李福的妻子和大女儿也哭了。

李福妻子告诉记者,她和李福及一对儿女来京打工10多年了。刚来北京时,李福卖过菜、在餐馆打过工,后来因为患上了皮肤病很多工作做不了,4年前才开始开摩的养家。“买车花了7000多元,都是跟亲戚朋友借的,至今还有2000多元没有还清”。李福去年两次被查,前两次被扣的车,都在交纳千元罚款后才领回来,“这次他怕车拿不回来就急了吧。”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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