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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法院执行局组织评估“老赖”房屋

六安新闻网讯 9月8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技术室等部门数十位干警与司法评估人员一道,赶往万佛湖镇,评估“老赖”毛某某房屋,为司法拍卖打好基础,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2013年1月,毛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童某某借款20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息2.5%,借用期两个月,毛某某以其所有的位于万佛湖镇梅河商业街商住房一套作抵押。同年1月23日,童某某通过银行账户向毛某某转账200000元。借款到期后,童某某多次催要,毛某某一直没有归还欠款。童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舒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舒民二初字第00439号判决书,判令毛某某归还童某某借款本金200000元,并自2013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18.67‰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毛某某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十多次赶往毛某某家中,催促毛某某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毛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以在外地出差的方式来“躲债”,拒不还款。

上午十时,执行法官与司法评估人员来到被执行人毛某某所在的房屋,房屋大门紧闭。执行法官邀请万佛湖镇派出所、街道社区协助做好毛某某家人教育引导工作。大家一边耐心劝说,一边请专业锁匠进行开锁,看到执行法官、法警们如此坚持,十分钟后,毛某某家人主动开门,评估人员成功完成了房屋的评估工作,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工作打下了基础。(刘三军 张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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