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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酒驾司机喊冤:我喝的是“小木屋”饮料啊!

乌鲁木齐一酒驾司机喊冤:我喝的是“小木屋”饮料啊!


晨报讯(记者张梦雨通讯员赛尔格林)9月13日晚,司机和某被民警夜查时查出饮酒驾驶,和某表示自己有点“冤”,因为他喝的是“小木屋”饮料,喝完还找了朋友代驾,因为朋友家和自己家很近,朋友开到家后自己才开了100多米。交警部门表示,不管司机声称喝的是什么,都以酒精检测结果为准,酒驾上路,无论距离远近都将按酒驾处理。

昨天记者了解到,13日23时许,沙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西山路-环卫路的联合卡点对过往车辆夜检夜查。一辆黑色轿车司机进行例行吹气检测时,结果为64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驾驶。

民警刘昌隆将司机和某带回大队,和某称自己很冤枉:“我本人是从来不喝酒的,我晚上喝的是果啤!”他向民警解释说,当日他谈成了一笔生意,心情很好,与朋友相约在乌市于田街附近一家饭馆吃饭庆祝,喝了一瓶果啤。饭局结束后,和某打电话叫来一位朋友代驾,帮其把车开回家。“我朋友家跟我家距离很近,在快到我家大约100米左右时,我就让朋友下车回家了,我自己开上车往家走,谁知在离我家小区20米的地方被查了。”

刘昌隆告诉记者,民警曾做过实验,“小木屋”饮用后立即吹气检测,能吹出较低的酒精含量,但仅1-2分钟后再吹,含量数值就显示为零。因此和某很可能喝的并不是“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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