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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县法律援助温暖弱势群体

不久前,家住和林县新店子镇前瓦夭沟村村民董换小紧握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的手久久不放,连说“谢谢”。作为法律援助受益者——董换小拖了一年得不到赔偿的纠纷案终于圆满了结。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3月27日21时许,董换小在内蒙古准兴高速公路和林县新店子停车服务区烧锅炉过程中,由于劳动强度大,一个人突然累倒在阴冷潮湿的工作场所地道内,直至第二天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抢救,住院医疗费共产生50000多元。由于晕倒时间太长,错失抢救时机,出院后,董终身需要依赖护理。内蒙古准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董换小入院抢救时派服务区负责人给付了10000元住院押金,然后以董的病情系自身原因引发为由,拒绝为其进行救治。得知这一情况后,和林县司法局立即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主动登门,对董的困境进行调查核实,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依法获得各项经济损失赔偿总额约50余万元,他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像这样的法援案例,和林县司法局仅2014年以来就受理了23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利益1500多万元。县司法局张局长告诉记者,弱势群体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他们寻求帮解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工伤赔偿和追索劳动报酬、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为此,和林县司法局本着以便民为根本,在全县5个乡、3个镇、1个开发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一些偏远地区设立了23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不断改进便民服务措施,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并向基层群众开设了法律图书专柜,随时供群众翻阅法律书籍,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将法援直通车开到百姓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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