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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检察院推出电子卷宗接待首位律师阅卷获好评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1225日正式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并于该月30日接待首位律师启用电子卷宗进行阅卷,深受其好评。

“你们现在制作的电子卷宗实在太好啦,所有的材料都按照目录整齐编排好,还不缺页不跳页,实现了案卷材料全覆盖,从没想过阅卷也可以变得如此赏心悦目的。”前来阅卷的邓律师在阅卷完毕后情不自禁地赞叹道。为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日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传统的纸质卷宗扫描并制作成电子卷宗,积极规范电子卷宗制作和应用,并配合律师阅卷系统的应用,给律师阅卷开通了“直通车”。

该院坚持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制作电子卷宗为律师提供优质的阅卷服务。本院设置有独立的电子卷宗制作办公室,切实增强电子卷宗保密性。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参数配置硬件设施,专门安装和配备了全高清摄像头和不间断电源,对整个扫描制卷操作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配置了高性能计算机和高清扫描仪,为电子卷宗的制作提供了规范、安全和保密的硬件条件。据了解,利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所制作的电子卷宗为不可编辑状态,以确保电子卷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稳定性。这些制作好的电子卷宗被同步转存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前来阅卷的律师只要出具律师所函、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即可调取电子卷宗进行查阅、摘抄、复制或者刻录。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阅卷服务,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还耐心听取了邓律师对电子卷宗制作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他表示,对于侦查机关所补充的证据材料,也应当全部经过案件管理部门,并制作成电子卷宗,并望能主动告知律师前来查阅补充的证据材料。日前,该院案件管理部门正对邓律师的宝贵意见作出处理,以期不断提升律师阅卷满意度,增强该院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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