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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大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省院督办案

执行工作大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省院督办案

6月13日,大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福建省高院督办的老信访户郑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4年,郑某与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大田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郑某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郑某因对案件执行款未到位、执行措施不力不服,一直向上级法院信访。

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该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全面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账号,但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鉴于被执行人长年外出未在家、手机无法联系、申请人又到处信访等特殊情况,该院执行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并主动联系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请求共同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当地村委会也非常重视,积极配合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并主动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双方于6月13日上午达成执行和解并立即履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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