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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全明院长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孙全明院长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孙全明院长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6月14日-15日,全省法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桐城市召开。舒城法院作为基层法院代表之一,作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经验交流。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全明通过口头汇报和ppt演示相结合,图文并茂地介绍了该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多方联动、信息支撑、便民利民”的思路,探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建设,受到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为有效化解矛盾,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服务效果,舒城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大胆开拓多元化解纠纷新路径,依托一个网络、搭建两大平台、强化三大制度、健全四项机制,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构建县域多方联动大调解网络

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更是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舒城法院主动向县委汇报上级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顶层设计理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十余部门参与的全县大调解委员会,下设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行政调解指导中心、涉法涉诉信访调处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同时,在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及所有村(社区)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设立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医疗、交通、环保、住建、校园、劳动、消费、土地、城管、农林等)。通过依托县、乡(镇)、村(社区)和专业、行业组织调委会的网格化管理,形成了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方联动的县域大调解格局。

舒城法院成立多元化解纠纷工作领导小组,把诉调对接中心置于县大调解委员会大格局下统筹谋划,与县涉法涉诉信访调处中心合署办公。构建“一心五站”工作网,即在院机关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与全县大调解委员会对接,在五个人民法庭延伸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巡回服务点),与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形成了全院纵向到底,横向联络的对接网络。

二是搭建两大平台,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搭建诉调对接实体平台。诉调对接中心下设办公室,2名退休法官、1名书记员常驻中心,负责日常工作。诉调对接中心(办公室)对内与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联络,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对外与政府部门,1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2个乡镇、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通过搭建互联互通的平台,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搭建诉调对接网络平台。把“互联网+”思维运用于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县政法委牵头、法院参与,研发了《舒城县大调解信息管理软件》,搭建起诉调对接网络平台。矛盾纠纷通过网上流转,实行节点管理,流程监控,全程留痕,并由大调解委员会实时跟踪监督,统筹协调。大调解网络平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信息化。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推动多元化解机制落实

调解员名册制度。将诉调对接中心4名驻院专职调解员,全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89名调解员,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22名调解员建立名册,供当事人协商选择。

大调解会商制度。县委政法委牵头,每周四定期召开诉调对接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敏感、棘手案件、群体性矛盾纠纷或者行政纠纷进行会商研判,讨论化解方案。有些案件还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职律师参与会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化解成功率。

考核评价制度。县政法委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其实效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纳入领导干部政绩绩效考核,实行综治“重点管理”或者“一票否决”,每年度对各乡镇协助执行工作和万人成讼率进行考核。

四是健全四项机制,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流程

类案调解前置机制。试行家事、劳务、工伤、相邻关系、交通事故、小额债务等六类纠纷适用调解程序前置。

委派、委托调解机制。立案登记前,立案庭工作人员提供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当事人接受建议后,由诉调对接中心自行调解或者委派其他部门、组织调解。立案登记后流转给相关调解组织、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则是委托调解。

联合调解机制。涉及重大复杂、历史遗留、政策调整类民事或者行政争议,由诉调对接中心提请县大调解委员会牵头协调,确定相关单位、多个调解组织、或者具备专业知识的特邀调解员参与联合调解,提高纠纷化解的针对性。

调解衔接机制。通过委派、委托调解或者中心调解,对调解结果及时予以法律评价。调解成功的,可以申请司法确认或者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也可以撤回起诉。调解不成的,立案庭法官根据案件类型、性质、标的,可以采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实行繁简分流,及时导出,快速审理。

诉调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机制层面和实体层面都营造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氛围,凝聚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为群众提供了低成本、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在法院收案普遍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下,2015年舒城法院收案同比增长21.61%,比2014年收案增长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涉诉信访明显减少,被省高院授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荐,香港卫视还做了专题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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