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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容留他人吸毒获刑一年二个月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王守珍)为追求新鲜、刺激,王海在朋友的怂恿下第一次开始吸食毒品,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便租住出租房经常邀“毒友”一起吸毒。2015年8月5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海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12月,因为和妻子经常吵架,王海心情比较郁闷,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海接触了吸毒的朋友,朋友告诉他吸毒可以缓解压力,忘掉烦恼,于是王海吸食了毒品。开始还是间隔一个月左右时间才吸一次,慢慢的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2014年4月,王海索性在西安市阎良区某小区租住出租房用于和“毒友”一起吸毒,从此对家庭不闻不问,甚至女儿生病住院,王海也不去陪护。直至2014年11月案发时,王海共容留十余名吸毒人员在其出租房内多次吸毒。

阎良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海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达二人次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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