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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遭英国人否决,“安乐死”法案应该继续被我们推行吗?

再次遭英国人否决,“安乐死”法案应该继续被我们推行吗?

上周,英国议会下议院投票否决了 “安乐死法案”。其中,支持安乐死的仅有118票,反对此法案的则多达330票。这便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原因协助任何人自杀。

再次遭英国人否决,“安乐死”法案应该继续被我们推行吗?

这是英国国会首次就“安乐死”议题进行表决。支持安乐死阵营声称次法案将使绝症患者得以带着尊严、体面和平静地辞世,不再煎熬于疾病带来的苦痛。而反对阵营则坚持安乐死无法接受,绝症患者更需要的是关怀、开导和医治,而不是协助他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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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来,有不少身患有重病的人希望从法院那里得到安乐死许可。在英国,法官虽然可以通过特例来“造法”,但是在安乐死的问题上,法院却一直未迈开脚步。即便如此,依然有许多企图得到安乐死的人,一次次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官认为,国会代表了民族和国家的良知,所以法院不能轻易批准安乐死等相关法规。不少医学界人士也认为,“安乐死”法案未获通过是件好事。因为随着医学进步,有很多可以缓解病人痛楚的疗法,患者没必要一味求死。英国权益组织也表示,绝症患者更需要的是关怀而不是杀生,社会应该更尊重和珍惜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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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次法案的人还拿出荷兰做例子。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安乐死合法的国家,被医院确诊生命不足6个月的病人便可以提出“安乐死”的申请。两名医生和一名法官随后会评估申请人的精神状态等,确定申请人完全具备自主决策能力,并非受到任何胁迫之后,方可开出“安乐死”药物。乍一看,这是尊重人权、给人决策的自由;但近年来,荷兰安乐死的人数不断增加,涉安乐死的病患范围逐步扩大,不单单局限于绝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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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条件一般是病人遭受着躯体上的极端痛苦,但现在却越来越多被解释为精神上的痛苦。据统计,在2013年,荷兰共有42人因“严重精神问题”被执行注射死,而2012年和2011年分别只有14人和13人。数据还显示,2013年荷兰安乐死的总人数激增15%,从2012年的4188例上升到2013年的4829人。自2007年至2014年,荷兰安乐死的人数暴增151%,已占到荷兰人口死亡总数的3%。其中,绝大多数人(约3600人)是癌症患者,但也有97例安乐死是痴呆症患者。这里还不包括“临终镇静”(给患者服用镇静剂和麻醉剂)的情况。

有不少英国专家称,荷兰安乐死的人数逐年上升和执行安乐死的标准扩大表明,安乐死合法化只会导致安乐死形势失控,并呼吁英国不要步其后尘。教训是清晰的,一旦放松对安乐死或协助自杀的法律管制,情况就会不断恶化。

而对荷兰而言,“安乐死”是否该继续自由的执行,还是应该重新规范制度,也是荷兰政府应该重新省视的问题。

(荷兰生活网汇编,文章来源:和讯新闻;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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