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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介入地方债置换 缓解地方政府负债压力

本报记者 郝艺报道

今年地方债发行的序幕,由江苏省正式拉开。

5月12日,江苏省以特急的形式公布了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信息文件,宣布将于5月18日分批发行522亿元第一批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江苏省政府债券发行的期限分别为3、5、7和10年期,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104.4亿元(占20%)、156.6亿元(占30%)、156.6亿元(占30%)和104.4亿元(占20%),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214亿元。

有媒体报道指出,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5月1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地方债将纳入抵押品框架,抓紧完成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发行工作。

文件明确,地方债纳入中国央行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质)押品范围,纳入商业银行质押贷款的抵(质)押品范围。

央行为什么会介入地方债置换?在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看来,允许以地方政府债券为抵押换取流动性,一方面,银行可以利用资产周转率提升抵补置换债低收益率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压低地方债发行收益率也会提升发行人的发行意愿。也就是说,“将地方债务纳入抵押品范围,利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的扩大化解了置换债供给冲击”是内在逻辑。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赵全厚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定向置换是此次政策的一大特色。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样的方式有助于提高地方债流动性,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进一步打通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那么,对于债台高筑的地方政府而言,监管层的这一举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缓解地方政府的负债压力?

赵全厚给出的答案是,治标和治本方面都有作用。他指出,该方式首先可以起到治标的作用,总体而言,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以城投债的方式变成了地方政府的主体债券,通过债务置换,地方政府的债券发行方式更加规范化,发债的期限、利率结构也进一步向良性发展,这样,地方政府未来的财政压力会逐步减小。

去年年中预算法修订案尘埃落地之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指出,建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债融资机制,赋予地方政府以适度的举债权,解决怎么借的问题,是新预算法重点解决的一大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

如今,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以及将地方债纳入抵押品框架,和预算法规定的地方政府未来债务发行以债券化方式保持一致,这有助于未来地方政府债券体系的构建,在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治本方面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赵全厚表示。

有业内人士认为,地方政府的偿债高峰还会继续,现在发行的置换债券,只是阶段性做法,今后还会增加债券置换额度,否则偿债压力非常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应该保持地方政府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才能使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真正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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